(一)研究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和论证学院教学改革方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审议学院有关的专业、师资队伍、课程、教材等建设规划并提出建议。 (三)指导全院各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四)评审院级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推荐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 (五)对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及手段等调整或改革进行指导和论证。 (六)推荐校级级“教学十佳”和“金牌主讲教师”等。 (七)提出保障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政策和措施。 (八)研究并落实其他学院教学工作。 |